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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-112021

2020年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结果公布

来源:浙江经信

根据《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省经信厅、省生态环境厅、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开展了园区评价认定工作。经园区申报、设区市初审、省级部门组织专家审核、现场抽查、公示,认定杭州市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等49个化工园区(集聚区)为合格园区,有效期5年,和孚镇化工集中区等3个化工园区(集聚区)为培育园区,培育期2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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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化工园区(集聚区)

合格园区名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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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化工园区(集聚区)

培育园区名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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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、县(市、区)经信局、生态环境局、应急管理局要做好相关工作:

1、及时制定提升改造方案

各地要按照“一园一策”的要求,督促合格园区和培育园区制定提升改造方案,提升管理水平,规范管理。

2、提升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

各地要按照《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(试行)》(应急〔2019〕78号)要求,全面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,对不同等级的园区实施差异化管理。

3、加强园区环境管理

各地要严格入园化工企业准入门槛,落实“三线一单”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,把好入园项目环境准入关,持续提升化工园区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。加强化工园区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,深化园区“污水零直排区”建设,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,保障区域环境安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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